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 天津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
2021-07-16 08:44:00
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天津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 来源:财政部网站 今年以来,天津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夯实管理基础,扎实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来源:财政部网站
今年以来,天津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夯实管理基础,扎实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并取得初步进展。
一、建立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落实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成立天津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财政工作的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天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津市财政局,为落实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董事长、派出股权董事、选任首席风险官(并提名为董事)等方式,加强对海河基管公司管理者的选择,确定海河基管公司董事长人选和薪酬方案及首席风险官薪酬方案。研究决定一德期货增资扩股方案,制定海河产业基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按照公司治理程序,依法行使股东职责,制定或参与制定所出资金融机构章程,委派股东代表参与一德期货、海河基管公司股东会。
三、实施分级分类归口管理。根据天津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对政府及其部门投资的金融机构,由财政部门直接或委托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对国有企业投资入股的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执行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依法行使具体股东职责。
四、开展产权登记专项行动。组织召开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培训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解读产权管理政策、讲解系统操作规程,安排部署天津市产权登记工作。积极深入滨海新区,在组织观看视频录像培训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讲解、调研、督促、指导,取得良好反响和成效。目前,全市已完成产权登记46家,其中市级20家,区级26家。
五、加快推进建章立制进程。印发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实施规定,初步建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本制度框架。目前天津市财政局正在按照“全面梳理、重点突破、一文一策、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明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计划安排,指定专人研究制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增资扩股、重大事项清单管理等配套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年底前初步建立起管理制度体系,基本搭建起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四梁八柱”。
六、强化企业党建主体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天津市财政局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严格落实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组织前置审议程序,完善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指导直管企业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在队伍建设中发挥党组织作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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