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傳偉:探索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
鄒傳偉:探索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
來源:微信公衆号“第一财經資訊”
自2019年6月Libra(現已更名爲Diem)第一版白皮書發布以來,數字貨币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前景受到普遍關注,并進入G20視野。2020年7月,國際清算銀行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在給G20關于改進跨境支付的報告中,梳理出5方面共19項工作,其中第18和19項與新的支付基礎設施和安排有關:提高全球穩定币安排的穩健性,将國際維度納入央行數字貨币設計。2020年10月,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在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報告的基礎上,提出了改進跨境支付的路線圖,并發布對全球穩定币監管的最終建議報告。2021年3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工作論文《多邊央行數字貨币安排和跨境支付的未來》。
理論上,可以用于跨境支付的數字貨币包含單一貨币穩定币,一籃子貨币穩定币,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币,以及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從Libra/Diem項目的實踐看,一籃子貨币穩定币在價格穩定機制、儲備資産管理、用戶習慣培養以及貨币主權保護等方面面臨不少挑戰,推出難度很大。單一貨币穩定币如果在全球範圍内流通,就構成金融穩定理事會界定的全球穩定币,将在治理框架、儲備資産管理、運行彈性、網絡安全、反洗錢、打擊恐怖主義和隐私保護等方面受到嚴格監管。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可以有境外的個人和機構用戶,但在尊重他國貨币主權的前提下獲取境外用戶并非易事,而且M0(流動中現金)定位也會限制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
從2021年3月22日-25日國際清算銀行創新峰會上的讨論看,中央銀行界傾向于用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币改進跨境支付,而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将成爲不同國家的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币之間交互,并支持跨境同步交收(PvP)的重要機制。跨境同步交收是跨境支付的基本要求,主要爲提高結算效率,防止結算風險。從技術上看,不同國家的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币一般使用不同的分布式賬本(DLT),跨境同步交收的核心問題是跨鏈。對此問題,實踐中嘗試了多種解決方案。
新加坡金管局Ubin項目第四階段與加拿大中央銀行Jasper項目合作開展了同步跨境交收試驗,其中新加坡央行數字貨币基于Quorum平台,加拿大元央行數字貨币基于R3 Corda平台。它們重點測試中間人方案,中間人通常是商業銀行,同時參與Quorum和R3 Corda平台,并通過哈希時間鎖合約(HTLC)實施同步跨境交收。測試發現,在大多數情況下,哈希時間鎖合約是可靠的,“中間人方案+哈希時間鎖合約”可以幫助收付款雙方在不信任中間人的情況下實施同步跨境轉賬。它們還提出了另外兩種概念設計:一是付款的新加坡銀行和收款的加拿大銀行都同時參與Quorum和R3 Corda平台,同時持有兩國的央行數字貨币;二是同一分布式賬本同時支持兩國的央行數字貨币。
歐央行和日本央行合作的Stella項目在第三階段也基于中間人方案測試了跨境同步交收,對付款銀行、收款銀行和中間人等采用的賬本類型沒有具體限制,既可以是中心化賬本,也可以是分布式賬本。跨賬本轉賬使用五種方法:信任線(Trust Lines)、鏈上托管(On-Ledger Escrow with HTLC)、簡單支付通道(Simple Payment Channels)、條件支付通道(Conditional Payment Channels with HTLC)以及第三方托管(Third Party Escrow)。其中,前四種方法都源于哈希時間鎖合約。
上述測試說明,目前中央銀行使用的主流跨鏈技術是哈希時間鎖合約。哈希時間鎖合約是在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化環境中進行條件支付的基礎。除了對密碼學的應用以外,哈希時間鎖合約的核心是序貫博弈。因爲沒有完美的博弈設計,哈希時間鎖合約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失效,出現不合意的博弈均衡結果。但哈希時間鎖合約的這一缺點迄今沒有得到解決。
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概念主要來自香港金管局和泰國央行合作的Inthanon-LionRock項目,本質上是将兩種央行數字貨币 “映射”到同一分布式賬本中,即基于央行數字貨币在“走廊網絡”上發行存托憑證,使得同一分布式賬本支持多種央行數字貨币。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的好處在于:一是兩種央行數字貨币之間的交易發生在單賬本上,不涉及跨鏈操作,容易通過智能合約實施跨境同步交收;二是能兼容不同的央行數字貨币系統和設計,拓展性好;三是緩解了央行數字貨币在境外流通對他國貨币主權的影響。但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會造成涉及多家中央銀行的治理問題,以及新的數字貨币流通問題。
從Inthanon-LionRock項目看,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的核心組成部分包括:“走廊網絡”,存托憑證,跨境轉賬,流動性管理,監管合規,以及多邊治理。
?“走廊網絡”
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的核心是一個聯接多國央行數字貨币系統的“走廊網絡”。對每個參與國家,該國中央銀行和若幹商業銀行接入“走廊網絡”,但境外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都不得接入該國央行數字貨币系統,或者持有該國央行數字貨币。換言之,各國的央行數字貨币系統是“物理隔離”的,但通過“走廊網絡”來互聯互通。
?存托憑證
對每個央行數字貨币,“走廊網絡”上均有與之對應的存托憑證,由相應的中央銀行發行并負責贖回。
對每個參與國家,如果該國的商業銀行向本國中央銀行提出銷毀一單位本國央行數字貨币,那麽本國中央銀行就在“走廊網絡”上向該商業銀行發行一單位本國央行數字貨币的存托憑證。反之,如果該商業銀行在“走廊網絡”上向本國中央銀行提出銷毀一單位存托憑證,那麽本國中央銀行就向該商業銀行發行一單位本國央行數字貨币。
換言之,各國中央銀行負責在本國央行數字貨币和“走廊網絡”上存托憑證之間的1:1雙向兌換,确保在“走廊網絡”上發行的存托憑證的數量始終等于銷毀的央行數字貨币的數量。
盡管一國央行數字貨币不能由境外商業銀行持有,但相應的存托憑證可以由境外商業銀行在“走廊網絡”上持有。
?跨境轉賬
跨境轉賬在“走廊網絡”上通過存托憑證進行。“走廊網絡”上任意一對來自不同國家的商業銀行之間,都可以用各自國家央行數字貨币的存托憑證進行點對點的實時交易,這樣就無需通過複雜的代理銀行網絡來開展跨境轉賬。不同存托憑證之間的兌換比率,可以參考外彙市場上的彙率。如果“走廊網絡”上的存托憑證交易規模足夠大,将成爲外彙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不同的存托憑證盡管由不同的中央銀行基于不同的央行數字貨币發行,但因爲依托同一個分布式賬本,它們之間的交易可以全天候進行,并能做到支付的原子性(即一個支付指令要麽全部執行,要麽全不執行,不存在部分執行的情況)和結算的最終性。
?流動性管理
“走廊網絡”上的存托憑證交易采取實時全額結算,降低了結算風險,但對流動性要求較高。“走廊網絡”将提供流動性管理功能,包括與流動性節約機制(LSM)有關的排隊機制和交易擁堵解決方案等。“走廊網絡”上也可以引入針對存托憑證的流動性提供者,幫助“走廊網絡”上的商業銀行平滑流動性需求。
?監管合規
在“走廊網絡”上,各國中央銀行實時監測與本國央行數字貨币的存托憑證有關的錢包和交易,以實施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等監管。
鑒于境外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存托憑證間接持有本國貨币,以及本國貨币可以以存托憑證形式在境外商業銀行之間流通,中央銀行可能需要限制境外商業銀行持有本國央行數字貨币的存托憑證的時間和數量。
?多邊治理
“走廊網絡”由參與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的中央銀行們所共同擁有、建設、運營和管理。這就産生了涉及多家中央銀行的治理問題,包括:
• 哪些央行數字貨币可以接入“走廊網絡”?如果要增加“走廊網絡”支持的央行數字貨币,應該采取什麽樣的決策程序?
• 商業銀行參與“走廊網絡”的準入條件和程序。
• 如何監督中央銀行在“走廊網絡”上發行的存托憑證的數量始終等于在本國央行數字貨币系統上銷毀的央行數字貨币的數量?
• “走廊網絡”分布式賬本的存儲、共識記賬、升級以及差錯管理和争議處理等問題。
國際清算銀行在工作論文《多邊央行數字貨币安排和跨境支付的未來》中比較了基于央行數字貨币實現跨境和跨貨币互操作性的三種不同方式。一是不同國家的央行數字貨币在标準上兼容,包括相近的監管框架、市場實踐、報文格式、密碼技術、數據要求和用戶界面等。二是不同國家的央行數字貨币在系統上互聯,包括共享技術界面和相同清算機制等。三是建立單一的多貨币支付系統。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就屬于第三種方法。
在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中,任意一對來自不同國家的商業銀行之間都可以進行點對點的實時交易。這是數字貨币應用于跨境支付要實現的一個基礎目标,因爲隻有這樣,才能構成對現有代理行模式的改進。代表性方案包括:
• 不同國家的商業銀行使用某一超主權數字貨币進行跨境支付,比如Libra/Diem一籃子貨币穩定币。但這取決于超主權數字貨币的市場接受度和履行基本貨币職能的能力,并會引發貨币主權方面的問題。
• 不同國家的商業銀行使用某一主導型央行數字貨币或穩定币進行跨境支付,比如數字美元或美元穩定币。但這會造成強勢貨币替代弱勢貨币的問題。
• 不同國家在各自的分布式賬本上發行央行數字貨币,通過智能合約進行跨賬本的交互,以實現跨境同步交收。但這受制于跨鏈技術的不成熟。
• 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
這個基礎目标,也能通過銀行賬戶體系創新實現,比如:
• 中央銀行的實時全額支付系統(RTGS)向境外商業銀行開放。但因爲貨币管轄權方面的原因,目前這隻有理論上的可能性。
• 不同國家的商業銀行兩兩之間開立同業往來賬戶。但随着商業銀行數量的上升,實施成本将顯著上升。
綜上所述,如果對跨境支付的改進遵循以下原則,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應該是目前最佳選擇:
• 使用數字貨币技術而非銀行賬戶體系。
• 尊重各國貨币主權,緩解強勢貨币替代弱勢貨币問題。
• 不依賴于複雜或不成熟的跨鏈技術。
• 兼容各國貨币和支付系統(包含央行數字貨币)的差異性。
• 經濟效率高,有很好的可拓展性。
最後需要說明兩點。第一,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可以兼容中央銀行的實時全額結算系統。換言之,即使某國沒有推出央行數字貨币,該國的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也能通過接入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來改進跨境支付。第二,從目前關于央行數字貨币的讨論和實踐可以看出,盡管一些重要共識逐漸浮現,但央行數字貨币不管在貨币經濟學設計上,還是在技術方案上,都有很大靈活度。在可以預見的将來,各國央行數字貨币不會收斂到同一标準。這兩點都會提高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的重要性。
盡管央行數字貨币在貨币經濟學設計和技術方案上有很大靈活度,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讓不同國家的央行數字貨币走向互聯互通,對完善全球央行數字貨币标準有重要意義。而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涉及多家中央銀行的治理問題,會促成中央銀行們在央行數字貨币上的合作。
從主要國家和地區的央行數字貨币研究和實踐看,有些以批發型爲先,有些以零售型爲先。目前,代表性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币項目逐漸完成試驗,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因爲涉及複雜的貨币和金融問題,已成爲研究熱點。如果聚焦于境内支付,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無疑是重點。但前文已指出,對跨境支付,隻靠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是不夠的,必須與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币相配合。因此,需要重新認識在跨境支付場景中批發型與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之間的關系。
目前,央行數字貨币普遍遵循“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模式(也被稱爲雙層經營模式)。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也包含批發環節,但批發環節隻針對數字貨币發行和回籠,而非數字貨币在證券交易和跨境轉賬的應用。在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中,批發型與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将構成一個有機整體。
考慮兩個國家A和B。A國居民Alice在A國a銀行開戶,B國居民Bob在B國b銀行開戶。假設Alice向Bob發起一筆跨境彙款,她有兩種可選方案。第一,如果某一國的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向境外用戶開放,那麽他們可以直接用這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第二,Alice向a銀行發起跨境彙款指令後,a銀行扣減Alice的存款餘額或數字貨币錢包餘額,并通過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向b銀行直接打款,b銀行再等額調增Bob的存款餘額或數字貨币錢包餘額。“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币+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相對直接用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币的優勢在于,更能支持大額交易,并且更不會影響他國貨币主權或造成貨币替代問題。
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有以下重要意義,值得關注。
第一,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會促進不同國家的中央銀行之間的合作以及央行數字貨币的互聯互通,有助于形成全球央行數字貨币标準。
第二,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在跨境支付場景中,有助于整合零售型和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币,支持跨境同步交收。
第三,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兼容各國貨币和支付系統(包含央行數字貨币)的差異性,尊重各國貨币主權,并緩解強勢貨币替代弱勢貨币問題。
第四,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經濟效率高,有很好的可拓展性,不依賴于複雜或不成熟的跨鏈技術。
第五,在多邊央行數字貨币橋下,一國貨币可以以存托憑證形式在境外商業銀行之間流通,會帶來數字貨币流通管理的新問題。
第六,“走廊網絡”由中央銀行們所共同擁有、建設、運營和管理,會産生涉及多家中央銀行的治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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