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伟:金融机构助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刘世伟:金融机构助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中国金融杂志
2013年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后,中国对外投资区域范围迅速扩大,金额快速增长,成为国际舞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绿色金融成为“一带一路”国家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和主要方向,潜力巨大。近年来,中国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债券、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助力“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发展,成效显著,未来可期。
“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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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家迫切需要加快绿色转型
从“一带一路”国家自身来看,它们多为发展中国家,部分是最不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单一,严重依赖农林牧矿等自然资源,环境承载力弱,基础设施薄弱,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占比高,绿色发展是其最佳选择。
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全球70%的碳排放来自基础设施和建筑物,未来二十年,全球大部分基础设施投资将发生在“一带一路”国家。因此,“一带一路”国家碳排放的达标情况将对全球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产生重要影响,它们的绿色发展对全球实现碳中和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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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家具有绿色发展的资源禀赋
“一带一路”国家地域广大,资源禀赋各异。有的水能资源丰富,发展水电的条件较好,如东南亚国家;有的日照时间和峰值日照时数长,具有光伏、光热发电的优势,如中东国家;有的年平均风速高,风能密度大,是开发风电的首选之地,如中亚、东欧。
过去,由于开发成本较高,储运基础设施不完备,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不具有经济性,被束之高阁,甚至被弃如敝履。最近几年,科学技术进步极大地降低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成本,基础设施的持续投资极大地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的可利用水平,全球碳配额、碳税等政策也推动企业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发展的条件已经大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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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在“一带一路”国家大有可为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也是助力“一带一路”绿色化的关键。许多研究机构的测算表明,“一带一路”国家要突破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难”困境,未来二十年需要的绿色投资将以万亿美元计,甚至达到10万亿美元。
但遗憾的是,目前大部分“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较为滞后。从主观方面来看,大部分国家当前的重点是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绿色低碳的优先级较低。从客观方面来看,大部分国家积累不足,践行绿色金融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在中国大规模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之前,国际社会的绿色援助杯水车薪,部分发达国家口惠而实不至。
积极支持和推动“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发展,不仅为中国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点,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助力。最近几年,中国金融机构顺应全球绿色发展的潮流,认真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助力“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发展。据美国企业研究所(AEI)统计,2020年,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达57%,首次超过传统化石能源。中国银行作为在“一带一路”国家布局最广的银行,2015年至2021年第二季度末,对“一带一路”国家累计提供授信(包括贷款、信用证及保函等)超过2000亿美元,这些资金许多被用于可再生能源开发以及基础设施的绿色建设。比如,中国银行支持建设了世界最大的光伏电站——阿布扎比1.5吉瓦太阳能光伏电站,该项目不仅有助于当地的绿色发展,还推动了晶科电力的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等设备出口。再如,中国银行为世界最大的光电综合体——迪拜950兆瓦光热、光伏一体化电站项目提供了融资方案,该方案成为上海电气集团最终获得项目工程总承包商资格的重要因素。
中国金融机构助力“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发展既是中国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体现,也是助力“一带一路”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金融机构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融资便利等。作为“一带一路”主题债券发行次数最多、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币种最丰富的机构,截至目前,中国银行累计发行超过150亿美元“一带一路”债券,其中支持的绿色资产占比逐年提高,向国际社会展现了中国共建“一带一路”和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决心与行动。
一是兼顾国家担当与商业利益。“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作为有担当的大国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作为有担当的金融机构,中国金融机构在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供绿色融资时,不能仅看重一时、一地、一个项目的经济利益,还要胸怀“国之大者”,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
二是兼顾输出中国资本与输出中国做法。经过多年的探索,中国已经形成了发展绿色金融的一系列经验和良好做法,包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实现了标准先行、监管机构和商业机构良性互动等。中国已经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等,监管规则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市场、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绿色金融发展迅速、规模庞大、产品多样,许多做法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中国金融机构在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绿色融资时,不仅要抓住业务机会、做好每一个项目,还要把中国的绿色发展理念、绿色金融标准、绿色项目开发的良好做法等植入“一带一路”国家。
三是兼顾项目开发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全球发展的经验表明,“一带一路”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不宜长期依赖外部援助和国外资金,自身能力建设才是长远之计。过去几年,中国政府、多边开发性机构和中国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了许多能力建设项目,包括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府部门、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绿色金融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平台等。中国金融机构在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绿色融资时,要将融资和融智并举,把“授人以渔”与“授人以鱼”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要为这些国家提供急需的绿色发展资金,为它们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出谋划策,另一方面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人员交流等,培育当地实现自身发展的能力。
四是兼顾自力更生与国际合作。目前,中国金融机构主要是跟随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绿色金融业务。近年来,中国加大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步伐,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和法国中央银行等机构牵头发起设立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截至2021年7月末,NGFS共有89家成员和13家观察员,其中包括泰国、马来西亚、摩洛哥等“一带一路”国家的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与伦敦金融城联合保尔森基金会等多家机构共同起草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截至2020年末,已有39家大型金融机构签署了GIP,其中既包括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的金融机构,也包括来自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这为中国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提供了规则和框架。中国金融机构在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绿色融资时,既要立足自力更生,加强与中国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以及彼此之间的合作,也要善于借力,加强和国际组织(如G20、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世界银行及其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绿色气候基金、亚投行、非洲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发达经济体的金融机构等合作,以进一步扩展业务范围,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五是兼顾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一带一路”国家孕育着发展绿色金融的巨大机遇,也隐藏着较大的风险。“一带一路”国家易发生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会给金融机构带来主权风险、传染风险、货币风险、宏观经济风险、政治风险、间接国别风险等。同时,也可能出现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环境和社会风险、信息披露风险等。随着中国金融机构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参与“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发展,风险将会越来越凸显。中国金融机构在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绿色融资时,要注意防范相关风险,优选国家治理相对完善、政局基本稳定、对华友好的国家;将客户的ESG表现融入授信策略,引导客户选用绿色低碳的先进技术、实施更强有力的减排措施;利用好信贷保险、银团贷款、担保等风险转移和分担工具;加强与当地监管机构、业主、非政府组织、媒体、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掌握沟通技巧,提升透明度,树立负责任社会公民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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