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跨境理财通”來了,首批40個試點銀行分支機構公布
重磅!“跨境理财通”來了,首批40個試點銀行分支機構公布
來源:廣東新聞聯播綜合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央視新聞客戶端
10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了“跨境理财通”試點銀行名單,首批40家銀行分支機構進入試點名單。按照《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财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試點銀行名單挂網後相關銀行即可展業。
首批40個試點銀行分支機構公布
據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披露,截至10月18日,以下銀行已完成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财通”試點業務的報備工作:
序号 |
銀行名稱 |
業務類型 |
1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2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3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4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5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6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 |
南向通 |
7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8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向通/北向通 |
9 |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向通/北向通 |
10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1 |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2 |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3 |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4 |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5 |
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 |
16 |
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7 |
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8 |
澳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9 |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20 |
星展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南向通 |
另據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披露,截至10月18日,以下銀行也完成了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财通”業務試點的報備工作:
序号 |
銀行名稱 |
業務類型 |
1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2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3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4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5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6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 |
7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8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9 |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0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1 |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2 |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3 |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4 |
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 |
15 |
大新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深圳總行營業部、深圳前海支行) |
南向通 |
16 |
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7 |
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8 |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19 |
星展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 |
20 |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南向通/北向通 |
内地投資者可買中低風險、非複雜的投資産品
“跨境理财通”業務試點支持大灣區内地及港澳居民個人跨境投資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産品,按照投資主體身份可分爲“南向通”和“北向通”。
-
“南向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内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投資戶,購買港澳地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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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向通”指港澳地區居民通過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銀行開立投資戶,購買内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産品。
《實施細則》明确,将對跨境理财通業務進行額度管理,将“南向通”和“北向通”總額度暫定各1500億元人民币。“跨境理财通”業務試點對單個投資者實行額度管理,投資額度爲100萬元人民币。
根據《實施細則》,“北向通”業務中,港澳投資者可以購買到的投資産品主要包括符合條件的理财産品和公募基金兩大類。“南向通”業務中,爲防控風險,試點業務開展初期,港澳金融監管機構規定港澳銀行僅向内地投資者提供中低風險、非複雜的投資産品。
根據《實施細則》,内地居民購買港澳理财産品需符合一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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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具有大灣區内地9市戶籍,或在大灣區内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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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具備2年以上投資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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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滿足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産200萬,或淨資産100萬的最低門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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