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經熱點對話 | 銀行業該如何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
2021-05-07 11:06:00
财經熱點對話|銀行業該如何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 金融時報 歐洲國家20世紀80年代已經實現碳達峰,預計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中間曆經70年;美國2007年實現碳達峰,預計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
金融時報
歐洲國家20世紀80年代已經實現碳達峰,預計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中間曆經70年;美國2007年實現碳達峰,預計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也要經曆40年的時間。我國的目标是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時間僅爲30年。
在這一背景下,對于金融業而言,如何管理好因氣候變化引起的金融風險尤爲重要。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博鳌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上表示,央行将及時評估氣候變化對金融穩定和貨币政策的影響;在金融機構層面,将鼓勵其早做準備,積極應對氣候挑戰。
那麽,在未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将面臨哪些風險挑戰?又該如何做好相關準備?就這一話題,《金融時報》記者與多位業内專家展開了對話。
主持人: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轉型是挑戰與機遇并存。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而言,會有哪些機遇?又将面臨哪些挑戰?
李佩珈:從機遇來看,應對氣候變化風險需要持續和大量的資金投入,資金供給能力和水平直接影響碳減排目标的達成與氣候治理效果,這給銀行業帶來相應的業務發展機遇。
首先,應對氣候變化帶來巨大的投融資缺口。據測算,爲了實現碳中和目标,到2030年,中國大約需要22萬億元的投資,到2060年大約需要139萬億元的投資,這意味着與碳金融相關的業務規模将持續上升。
其次,綠色轉型催生新動能。2021年中國将全面啓動碳市場,電力、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 航空八大重點排放行業将成爲碳市場交易主體。預計2030年,交易量将達到8億噸,市場規模可達320億元至400億元,碳市場的發展和碳交易的金融屬性增強,将爲中國金融機構提供廣闊的市場空間。
此外,碳市場發展環境的不斷完善提供了有利環境。當前,中國金融監管部門正積極構建綠色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綠色金融标準體系、強化環境信息披露水平等,這爲中國金融機構參與碳交易等相關投資掃清了障礙。
當然,也要看到碳中和目标實現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必将對銀行業經營發展産生諸多影響,特别是碳市場交易與發展初期,銀行機構參與碳交易等過程中面臨挑戰,包括風險管理難度加大,市場波動風險上升;監管合規壓力上升,銀行在滿足信息披露、壓力測試等方面難度加大。除此以外,銀行機構需要着手制定碳減排路徑。相比鋼鐵等高耗能行業,雖然銀行機構的碳減排壓力較小,但仍需要測算自身碳足迹,并采取有效措施壓降碳排放量,這是一個新課題。
方怡向:具體到可能存在的金融風險來看,主要存在三個方面。
一是連帶責任風險。央行等七部門在《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要研究明确貸款人的環境法律責任,商業銀行在爲企業或項目提供貸款時,如果對貸款企業或項目的環境合規資質審批不嚴導緻貸款企業或項目造成環境污染事故,銀行機構将有可能爲貸款企業或項目的環境污染事故承擔連帶責任。
二是資産減值風險。銀行機構在投資一些氣候變化敏感性項目或資産時,可能随着氣候變化導緻資産減值。比如,随着我國環境标準趨嚴,傳統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爲達到環保要求所付出的成本會增加,從而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影響銀行的信貸資産結構和資産安全;爲應對氣候變化而推動技術更替、産業升級,導緻落後技術及産能資産的擱淺或減值;由于氣候變化使設備或基礎設施使用壽命縮短、運營維護成本提高,進而導緻所投資項目盈利下降而減值等。
三是聲譽風險。随着公衆對環境與氣候變化關注度的提升,若銀行機構因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不完善、審查不嚴格而導緻發生環境和社會風險,會對其聲譽造成影響。
主持人:爲有效應對風險挑戰,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做好哪些準備?在具體措施方面有哪些建議?
李佩珈:對商業銀行自身來說,關鍵是要做到以下四個“更加”。
更加重視可持續增長,将ESG原則納入銀行戰略、公司治理和商業決策中。要加快經營理念轉變,從承擔社會責任和把握綠色發展大勢這兩大戰略相互融合的高度,将ESG原則納入銀行戰略、公司治理和商業決策中。
更加重視加強綠色金融産品創新,促進可持續增長。綠色金融項目往往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長、商業模式運行不成熟等特點,商業銀行參與此類業務面臨回報低、風險大等考驗。未來,銀行機構要加強綠色金融産品創新以實現商業可持續性增長。
更加重視風險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加強對環境與氣候風險的識别、分析、緩釋、控制與報告,逐步将環境與氣候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與此同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學習采納國際主流氣候信息披露框架,按照從易到難的選擇,結合自身特點,探索按照氣候相關财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赤道原則、負責任銀行原則(PRB)等國際領先披露框架的要求,主動接受社會公衆監督。
更加重視環境風險管理,穩步推進自身實現碳中和。商業銀行應建立中長期氣候表現目标,減少自身運營産生的碳排放,與國家長期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标保持一緻。
方怡向:爲應對環境與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挑戰和發展機遇,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在氣候和環境風險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經營管理能力,加大創新産品的開發力度,把握綠色投資和轉型投資機遇。
一是将應對氣候變化納入企業經營發展戰略規劃,從機構的理念、願景等方面充分反映和體現應對氣候變化的價值觀,在戰略規劃和目标的設定上,充分考量反映和體現應對氣候和環境變化的資源配置、監督、考核、評價等内容。
二是建立并完善與氣候和環境風險相關的管理制度,加強與氣候和環境風險相關的識别、計量、緩釋和控制方面的研究和實踐,強化氣候和環境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是在開展具體業務時,從産品、客戶、項目、資産等多個維度分析識别氣候和環境變化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通過對重點行業和重點客戶進行環境和氣候風險敞口和壓力測試或情景分析,分析客戶的ESG非财務表現,并将測試結果應用于風險管理之中,結合客戶的财務表現,審慎進行授信審批或投資決策等。
四是加大創新産品的開發力度,把握綠色投資和轉型投資機遇。加快探索節能環保項目特許經營權、排污權和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及其收益權成爲合格抵質押物的模式和路徑,擴大綠色信貸融資支持氣候投融資項目的範圍,推出與氣候變化挂鈎的理财産品,擴展綠色資金來源。
主持人:面對實現碳中和目标所帶來的挑戰,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和完善必不可少。近期,金融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了政策預期。在政策制度層面,未來還需要哪些方面的重點支持?
董希淼:一方面,建議監管部門統籌考慮碳中和目标、環境氣候變化等因素,對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産業目錄等綠色金融相關的标準和目錄,進一步統籌整合,形成統一完善的綠色金融分類标準,爲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提供基本遵循;另一方面,建議監管部門加強對綠色金融、氣候信貸等方面的定向支持力度,提升政策的精準性和直達性,通過精準滴灌,降低商業銀行的資金成本,促進綠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此外,還需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建設。建議根據市場參與主體的實際情況,分階段有步驟地實施氣候信息披露,循序漸進擴大氣候信息披露主體範圍和披露内容。同時,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設,提高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意願和能力。
李佩珈:在完善綠色金融激勵标準、制定統一綠色金融标準、強化綠色金融信息披露之外,建議着重強化碳價調控,促進市場碳交易機制的形成。
碳價過高、過低或過度波動都會影響碳定價機制的有效性。過低将使企業無法形成足夠的成本壓力使其重視減排;過高則會對企業施加過重的成本使其難以承受,過度波動又會造成金融市場過度波動。因此,政府在更加重視促進市場化定價機制形成的同時,要确定合理的碳價區間,并對碳價進行必要的幹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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