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发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设立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印发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设立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设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在央行指导下,探索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在北数所数据交易支付结算中的应用,打造符合数据交易特征的支付结算体系,通过接入北京市交易场所监管系统、北京市交易场所登记结算系统,纳入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实现对交易过程、资金结算的实时监测。
通知全文如下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大数据交易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根据《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精神,我们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设立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8日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设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大数据交易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精神,探索建设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北数所),引导数据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助力本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通过北数所整合数据要素资源、规范数据交易行为,推动数据要素的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最终将北数所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大数据交易基础设施及国际重要的大数据跨境交易枢纽。
二、建设原则
——坚持合法安全,推动产业升级。坚守数据合法使用底线,增强数据安全意识,以数据交易促发展、以数据安全保发展。以抗击新冠疫情涌现的远程化、在线化、智能化金融服务发展为契机,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数据交易治理规则,促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推动产业经济向现代化、智慧化迈进。
——坚持融合发展,提升要素效率。建立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数据要素管理新体制,探索构建数据要素有序流通、高效利用的新机制,深入实施本市大数据行动计划,加强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强化现代信息科技运用,激发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交易新活力。
——坚持政府引导,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数据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推动数据要素安全有序开放,促进数据有效开发利用,大力培育数据产业生态。
三、功能定位
北数所具备五大功能定位:一是权威的数据信息登记平台;二是受到市场广泛认可的数据交易平台;三是覆盖全链条的数据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四是以数据为核心的金融创新服务平台;五是新技术驱动的数据金融科技平台。
四、设立方式
由具有优质数据资源的市属国企对现有交易所进行重组,更名为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并适时引进中央企业、互联网企业等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交易品种。
五、服务内容
(一)数据信息登记服务
建立本市统一的数据管理规则和制度,建立以信息充分披露为基础的数据登记平台,明晰数据权利取得方式及权利范围。本市政府部门(含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将数据目录中的公共数据通过无条件开放和授权开放形式向北数所有序汇聚,企业可在北数所内免费或有条件使用数据登记平台数据开发数据产品。驱动商业数据向北数所聚集,形成公共数据与商业数据聚集高地。构建规范的数据产品库,利用区块链技术、数据安全沙箱、多方安全计算等方式,全面提升数据登记的安全性、合规性、保密性。
(二)数据产品交易服务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核心,建立数据产品交易规则和业务规范,建立数据确权工作机制,形成价值评估定价模型,健全报价、询价、竞价、定价机制,构建高效的交易服务流程,搭建区块链数据产品交易系统。数据产品范围包括商业数据、数据分析工具、数据解决方案等。交易类别主要有以下四类:一是数据产品所有权交易,主要为数据分析工具、数据解决方案的产权转让;二是数据产品使用权交易,即不改变数据产品所有权前提下通过交易访问权限,实现对数据的使用;三是数据产品收益权交易,即对数据产品产生的未来收益进行交易,主要为数据资产证券化产品;四是数据产品跨境交易。交易模式为协议转让、挂牌、应用竞赛等。
(三)数据运营管理服务
制定数据中介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制度,严格数据中介服务机构准入,培育专业的数据中介服务商和代理人。建立全链条数据运营服务体系,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数据清洗、法律咨询、价值评估、分析评议、尽职调查等服务。
(四)数据资产金融服务
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担保、数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服务。提供质押标的处置变现、风险代偿和评价估值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探索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在北数所数据交易支付结算中的应用,打造符合数据交易特征的支付结算体系。
(五)数据资产金融科技服务
深入挖掘多方安全计算在数据安全、数据应用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合理剥离,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促进数据资产化、产品化。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挥交易平台线上交易、智能评估、智能撮合、风险提示等功能。通过接入北京市交易场所监管系统、北京市交易场所登记结算系统,纳入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实现对交易过程、资金结算的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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